零配件以次充好。在整治期间,工商部门将重点检查汽车4S店的汽车零配件质量,有无以次充好、以假充真、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和销售无强制认证产品,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等产品质量违法行为。
零配件标示虚假。工商部门将检查汽车零配件标识,有无虚假标注,假冒或者仿冒他人商标标识等违法行为。
违背意愿搭售保险。买特惠款新车,就必须在4S店内购买保险?据合肥市工商局透露,从本月起,工商部门将重点检查汽车4S店有无违规收费,除禁止商家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保险或商品外,强制收取车辆出库费、上牌服务费等也被确定为“违法行为”。
收取返利、服务费。针对汽车金融服务,工商部门将对重点检查新车、二手车商家有无利用消费者办理汽车按揭贷款,汽车保险等服务之便违法收取金融服务公司、保险公司返利、服务费等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。
制定“霸王条款”欺诈。“出库后一切问题由消费者自行承担”,“因厂方供货原因造成迟延交车,不属于4S店违约”,“消费者应于提货当日对所购车辆仔细验收,有异议当场指出,经甲方确认后做出处理,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”……当心!这些4S店写在白纸黑字上的土政策都是“霸王条款”。
据合肥市工商局透露,整治期间,将检查汽车4S店、二手车汽车销售企业的相关合同文本,有无利用格式合同排除消费者权利,加重消费者责任,免除经营者自身责任的条款,利用“霸王条款”欺诈消费者等合同违法行为。
出售报废车及拼装车。买到手的二手车竟然是事故车?昨日合肥市工商局透露,整治期间,还将重点检查二手车交易市场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销售行为,有无出售报废汽车、拼装车、非法改装车以及销售报废汽车总成等违法行为。
发布虚假信息误导消费。合肥工商部门还将检查4S店销售服务企业、二手车市场有无发布违法广告、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等违法行为。
无照或超范围经营。检查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与实际经营是否一致,有无无照或超范围经营等违反企业登记管理的违法行为。
汽车销售将统一买卖合同
据了解,此次整治将推广国家工商总局统一印发的《汽车买卖合同(示范文本)》和新版《二手车买卖合同(示范文版)》,通过整治建立完善汽车市场监管机制,净化全市汽车市场经营环境。